封面新聞 2021年08月16日
“巧兒我自幼兒許配趙家,我和柱兒不認識,我怎能嫁他呀?我的爹在區(qū)上已經(jīng)把親退呀,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呀……”
這是1956年風靡全國的評劇電影《劉巧兒》中的選段?!吧阑橐鲎约翰荒墚敿摇边@樣一句唱詞,真實地描述了封建婚姻制度下婦女所受的束縛。而“自己找婆家”在當時堪稱石破天驚,大膽地唱出了新中國婦女渴望自由、追求平等的愿望。
時光回溯到71年前,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正式實施,成為了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
這部被毛澤東譽為“普遍性僅次于憲法的根本大法”的頒布、實施,為實現(xiàn)男女平等奠定了法律基礎,從根本上動搖了封建婚姻制度和舊有家庭關系的根基,促進社會風氣發(fā)生了巨大轉(zhuǎn)變。
“婦女能頂半邊天”的新時代,正式開啟。
“五億多人口的大國,
沒有一部婚姻法豈不亂套了?”
新中國成立之前,封建婚姻制度與封建宗法制度和封建倫理道德交織融合在一起,不但使絕大多數(shù)婦女陷入痛苦的深淵,也給很多男子造成巨大痛苦,阻礙著社會的進步。
1948年9月20日至10月6日,黨中央在河北西柏坡召開解放區(qū)婦女工作會議。據(jù)時任中央婦委委員的羅瓊回憶,會議期間的一天傍晚,中央婦委會副書記(代理書記)鄧穎超對婦委會的同志們說:“少奇同志讓咱們過去一趟,要布置新的任務?!?/p>
“今天,找你們來,想先交給你們一項任務,先吹吹風?!眲⑸倨嬲劦?,“新中國成立后,不能沒有一部婚姻法,我們這么個五億多人口的大國,沒有一部婚姻法豈不亂套了?”
說罷,劉少奇轉(zhuǎn)身從一個小書箱里取出一本小冊子——《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這是1931年毛澤東親自簽發(fā)的,是從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婦女群眾,實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條例。“你們還要深入調(diào)查研究解放區(qū)的婚姻狀況,總結(jié)解放區(qū)這些年來執(zhí)行婚姻條例的經(jīng)驗教訓,反復討論,再動手起草?!眲⑸倨鎳诟?。
當年10月5日,劉少奇作了一個關于婦女工作的報告,其中特別闡述了中央對于起草新的《婚姻法》的一些重要問題的原則和態(tài)度。他強調(diào)說:“結(jié)婚、離婚都應該是自由的,這是廣大婦女群眾的要求,因為這樣做對婦女有利?!彼€指出,一些解放區(qū)政府頒布的婚姻條例,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封建婚姻的舊傳統(tǒng),必須修改。
每章每條字斟句酌
從起草到結(jié)稿共修改41次
中央婦委隨即成立了以鄧穎超為組長的起草小組,帥孟奇、楊之華、康克清、李培之、羅瓊等人參加,具體執(zhí)筆是復旦大學法律系畢業(yè)的王汝琪。
其他人雖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大家通過分成若干小組到已解放的城鄉(xiāng)進行調(diào)查,了解當時各解放區(qū)人民群眾的婚姻家庭生活狀況、政府頒發(fā)的婚姻條例及實施經(jīng)驗,特別是對廣大群眾反對封建婚姻的迫切要求進行了反復考察,深切地了解農(nóng)村婦女們深受封建婚姻約束的痛苦。
羅瓊生前曾回憶,“討論問題時,大家開誠布公,暢所欲言。因為這是為新中國和五萬萬同胞起草的婚姻法,大家都意識到它的分量……”
1948年冬,中央婦委與中央法律委員會擬出草稿,此后又共同逐條審閱各個根據(jù)地的婚姻條例,借鑒蘇聯(lián)、朝鮮等國的婚姻制度,從起草到結(jié)稿的一年半中,41次修改其稿,具體條款多則修改30到40次,少則修改10到20次,起草小組不放過每一個細節(jié),每章每條都是字斟句酌。
“離婚自由”的爭論
“一方堅持要離就讓離”
“當時爭論最大的是有關離婚自由問題?!绷_瓊在后來回憶。
1931年頒布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第9條規(guī)定:“確定離婚自由,凡男女雙方同意離婚的,即行離婚。男女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亦即行離婚?!?/p>
“新的《婚姻法》要不要寫進去,大家爭論激烈。有的同志反對離婚自由,認為婚姻是人生大事,怕離婚太自由了不利于社會穩(wěn)定。在農(nóng)村,離婚自由了,必定要觸動到一部分農(nóng)民的切身利益,他們必然將成為反對派 ;另外一種顧慮是當時形勢發(fā)展很快,馬上就要進城了,怕進城以后,一些干部以‘離婚自由’為借口,另有新愛,把農(nóng)村的原配拋棄了?!绷_瓊說。
對于這一問題帶來的爭議,鄧穎超態(tài)度鮮明:“我主張這一條。理由是中國社會最受壓迫的是婦女,婚姻問題上婦女的痛苦最多,很多材料可以說明。早婚、老少婚、買賣婚是普遍現(xiàn)象,如不根絕就談不上婚姻自由。婦女要求離婚,往往不允許,即在黨內(nèi)也如此。所以‘一方堅持要離就讓離’是主要根據(jù)婦女利益提出的?!?/p>
中央婦委將《婚姻法》草案呈送中央時,起草小組負責人鄧穎超附了一封親筆信,對《婚姻法》的起草過程和有關爭論內(nèi)容做了說明:“幾經(jīng)爭論,幾度修改,有些問題,已經(jīng)得到解決,但爭論的主要問題,即一方堅持離婚,即可離婚,不附任何條件一則,至今仍意見分歧,尚未能取得一致。對于此點反對者是較多數(shù)人,贊成者包括我及少數(shù)人?,F(xiàn)為了應各地的急需,且有關廣大群眾切身迫切的利益,不能再拖延不決。故大家商定,一致同意先以現(xiàn)在的草案,雖然我仍不完全同意,已經(jīng)婦委多數(shù)同意了最后稿,并將我們不同的意見一并附上,請中央?yún)㈤喿髯詈鬀Q定?!?/p>
新中國第一部法律:
“廢除包辦婚姻、男尊女卑”
1950年1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簡稱“法制委員會”)致信董必武并請轉(zhuǎn)報劉少奇,報告了《婚姻法》草案的準備情況。
接到中央婦委起草的《婚姻法》草案后,中央將該草案分別送各民主黨派、中央人民政府、全國政協(xié)、法制委員會,以及政務院政務委員會,各有關司法機關、群眾團體征求意見,并舉行了多種多次的座談會,對《婚姻法》草案的內(nèi)容和文字做了多次的修改。
1950年1月28日,法制委員會又向中央呈報了修改意見,對征求意見后的《婚姻法》草案做了說明。法制委員會把鄧穎超堅持的“一方堅持離婚可以離婚”的主張寫進了呈報的修改意見中。
當年4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草案)》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簽發(fā)命令,宣布“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應自一九五○年五月一日起公布實施。自公布之日起,所有以前各解放區(qū)頒布的有關婚姻問題的一切暫行條例和法令均予廢止”。
1950年5月1日,首都北京20萬群眾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第一個國際勞動節(jié)的慶典。那一天,新中國的第一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在節(jié)日的氣氛中正式實施。
“廢除包辦婚姻、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痹诙潭痰膸啄陜?nèi),婚姻法的頒布和宣傳貫徹徹底滌蕩了舊婚姻家庭制度的污泥濁水,牢固樹立起社會主義婚姻家庭新風尚?!皨D女能頂半邊天”的新時代正式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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