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08月01日
本網訊(本網記者)近日,一名讀者向記者傾述他遇到的煩惱,他說,他是甘孜州本地人,攻讀碩士博士8年后,回到家鄉(xiāng),建設家鄉(xiāng)。在讀書期間,因為對家鄉(xiāng)的留戀沒有辭職,現(xiàn)在回到家鄉(xiāng)居然是以在職博士對待,看了州委州政府發(fā)的鼓勵和引進人才的文件得知,在職博士獎勵5萬元,引進博士獎勵50萬元。他認為,都是通過全國統(tǒng)考考上的,畢業(yè)都是一樣的標準,而且本地博士應該更能被留住,更能服務家鄉(xiāng),為什么有這樣的差別?雖然他沒有辭職,但屬于全日制全脫產,參加了全國統(tǒng)一考試,和在職同等學歷卻有很大區(qū)別,他有些茫然,希望記者幫忙打聽相關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
帶著讀者提出的問題,記者走訪了州人社局,州人社局相關科室負責人向記者出示了關于在職學習取得學歷學位獎勵的文件,并對讀者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解讀:根據甘委發(fā)〔2013〕10號和甘委發(fā)〔2017〕12號文件規(guī)定:對在職攻讀本科學歷,取得學士學位的,一次獎勵5000元;在職攻讀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博士學位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 萬元、5 萬元,所需經費納入州、縣(市)財政預算,由州、縣(市)財政分級負擔。因此,在職人員通過接受后期學習和教育取得較高學歷學位的,按上述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獎勵金。關于剛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待遇的問題。所謂剛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主要指通過公開招錄(聘)、調動等方式引進的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博士學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根據甘委發(fā)〔2013〕10號和甘委發(fā)〔2017〕12號文件規(guī)定,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學歷或職稱層次實行一次性安家補助。關于制定相關人才政策背景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州受環(huán)境、地理、交通、經濟等相關因素的制約,致使外來人才引進難、留住難,本土人才培養(yǎng)難、流動難?;谶@種情況,州委、州政府下大決心,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自2012年以來,制定了一系列人才激勵政策,啟動和實施了“百千萬康巴英才工程”、“碩博人才進甘孜行動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這些政策的出臺和實施,既充分考慮本土人才實際情況,又統(tǒng)籌考慮外來人才融合情況,從而加大了人才引進、開發(fā)、儲備力度,進一步改善我州高層次人才短缺現(xiàn)狀,有力促進外來人才與本土人才有機結合,為推動全州人才隊伍建設提供政策支持和組織保障。綜合上述情況,我州按人才獎勵類型給予相應的獎勵。針對這名讀者反映的問題,雖然他是通過脫產學習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但不符合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待遇的規(guī)定。因此,不能按引進高層次人才來對應享受一次性安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