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4月23日
本網(wǎng)訊 在網(wǎng)上看到道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恢復開放的通告后,所某某(道孚縣人)第一時間來到道孚縣法院。
2019年,他與張某某(爐霍縣人)共同承建了位于爐霍縣的某個工程項目,并協(xié)議共同承擔所有工程款項。期間,他墊付了所有工程款,但張某某向所某某支付了部分款項后,剩下的工程款卻一直未支付。
道孚縣法院立案庭在收到所某某的咨詢后,立即向其釋明相關管轄規(guī)定,告知其可以通過跨域立案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對其訴訟材料進行了審查。在征得張某某同意后,道孚縣法院立案庭通過“微法院”,將所某某案件推送給了爐霍縣法院。爐霍縣法院立案庭通過線上審核成功后,受理了此案件,并發(fā)送回執(zhí),完成了全部的立案受理程序。
當下,大多數(shù)案件往往需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訴,給當事人帶來極大不便,跨域立案的適時應用解決了這一難題,讓當事人感受到實實在在的便捷。
類似的情景在稻城縣法院也曾上演。“稻城到成都兩地相距700多公里,自駕都需要2天,就為了幾萬元款項跑幾個來回,實在太折騰,沒想到通過這個小程序就能跨區(qū)域立案,真是太方便了,省時省力,給法院點贊!”在稻城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劉先生拿著手機感慨地說。
自利用“微法院”平臺實行跨域立案以來,全州法院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異地立案難、訴訟周期長等問題,采用信息化手段,不斷推進訴訟服務工作,切實做到“讓數(shù)據(jù)多跑腿、讓當事人少跑腿”,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活動的認同感和滿意度。徐瓏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