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10月25日
本網(wǎng)訊 10月22日上午,備受社會各界關(guān)注的“2·16”雅江縣惡古鄉(xiāng)馬益西村森林火災案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在雅江縣法院進行公開審理。庭審中,被告人紅某、洛某、布某當庭懺悔表示服從法庭判決。
經(jīng)查明,2018年2月16日早上,惡古鄉(xiāng)馬益西村22戶村民家中各派一人到扎拉山煨桑祈福,被告人洛某第一個到達祭祀位置,在祭祀臺附近收集樹枝點燃烤火;等到22家村民到齊后,開始煨桑祭祀,被告人紅某叫人從火堆中拿了一根正在燃燒的樹枝點燃了祭祀臺上用于煨桑的火堆;祭祀完畢后,被告人紅某、布某負責熄滅火堆,不慎引發(fā)森林火災。火災起火點位于煨桑點,失火面積達970公頃,受害面積達913公頃,直接經(jīng)濟損失約3500余萬元。
雅江縣法院一審對被告人紅某、洛某、布某以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判決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紅某等22人在2021年前在雅江縣惡古鄉(xiāng)馬益西村失火地補種樹苗不低于439400株,對栽植苗木進行五年的扶苗管理,確保成活,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縣法院